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

言/论/自/由是一切权利之母

 

"言/论/自/由是一切权利之母",意思是说,在人类自/由/权/利中,言/论/自/由是第一自由,丧失言/论/自/由,便意味着丧失所有自/由。

      言/论/自/由是天/赋/人/权,理应受到保护。我国《宪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中华人民**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,具体表现在发表文章权、批评建议权、抗辩申诉权、出版自由权等等。

      合乎理性而不扰乱别人的言论是自/由/的,是不被约束的。自由体现人的价值,扼杀自/由/无异于对人类的精神的摧残。

      言/论/自/由是一切自/由的基础,失去言/论/的/自/由,可以说是没有了平等对话的机会,没有了获得其他自/由的可能。比如,在法庭辩护时,因为你的言词过激,或者是因为你的言词不合常态,便不给你发言的机会,这就等于让你的各项权利提前终结。

       建设和谐社会,不正是需要管理者广听百姓心声,对症下药,完善各种制度吗?如果不让百姓说出不满意,不揭发官员的滥用权力,怎能除掉构建和谐社会的绊脚石?

      有人曾经"望文生义 "地解释说:"和谐"者,每张嘴有饭吃,每个人都能说话。诚哉斯言!

       百姓没有了言/论/自/由,其他的一切权利只能是形同虚设,更无从享受。剥夺了言/论/的/自/由,等于是剥夺了公民开口主张其他权利的机会,大家只能像猪猡一样,在温饱线上挣扎。

       所以,尊重民/权,倡导/自/由,就首先要让人民有言/论/的/自/由,给百姓一个"群言无忌"的时代,让中华民族历经的"一言堂"的灾难,永远成为历史,不再重演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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